一丶前言
自从民国76年12月完成高雄市首都音响公司第一间音响试听室後,也陆陆 续续完成了包括KTV丶音响室丶演奏录音室丶国际视讯会议室等相关之工程。 一般而言,家庭用的音响室限於居住空间之影响,大约都在十坪以下,而且高 度也大约只有三公尺左右,这些空间因太小的缘故,设计完成後虽可达到一定 之理想,但总是不是相当完美。因此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经由朋友介绍而接 到了郑医师这个案子,而这个案子能引起笔者最大兴趣的原因在於这间房子还 没有盖,因此就可以事先规划出一个大小适中空间来做为音响室之使用。
一般而言,音响室能15坪以上就不错了,也因为这间房子还没有盖,因此 事先就和业主沟通在地下室留出一个净高4公尺,面积大约25坪的空间。於是 在房屋尚未兴建时,也就是在79年上旬,就开始了长达将近两年的设计施工过 程,直到80年10月才告正式完工且测试完成。
二丶设计过程
本案整个设计过程之考虑,系依据声与理论及笔者多年经验来设计的,其 中最大的一个特色为所有材料之使用均是台湾生产之一般材料(完全不用进口 材料),这些材料经由笔者分析後,再加以组合而成,因此造价上便宜很多。 另外而本案设计过程之考虑,则包括了下列之项目:
形状尺寸
本案原先留设之空间为6.25M×13.15M×4M,後经程式分析及现场之需要 ,留出一个2.5M宽之空间做为机械室(空调)及CD等之储藏室使用,因此实际 使用之空间为6.25M×10.5M×4M(大约20坪)。
振动频率之分析
此形状尺寸之空间,经电脑分析结果,其共振点第一个发生於85Hz,,而 以170Hz,340Hz及680Hz较为密集,因此第一个设计之考虑事项就是必须将此 共振频率扩散掉,否则会使得室内音响效果转为恶劣。
隔音设计及要求:
一般而言隔音度(NIF)若达到40dB以上就算符合标准,但经业主要求, 本案之隔音度提高为50dB。虽然50dB和40dB看起来好像只差10dB,但是在设计 上就差了很多了,这个要求也是本案相当大的挑剔。
空调噪音之要求
本案因在於地下室,因此最大之噪音源为室内空调之噪音。依据NC曲线之 容许噪音基准,一般音响室之要求在NC15~20之间,所以本案之室内 空调噪音必须控制在NC15以下。
馀响时间:
一般而言,小空间的音响室其馀响(即一般所称之残响)时间并不需要太 长。依本案之空容积(6.25×10.5×4=262.5M3)及V.O.Knudsen之建议,本 案之最佳馀响时间在0.8秒至1.0秒左右。因此依Eyring之公式计算,可得出室 内材料之平均吸音系数为α=0.15至0.18左右)。
定波丶驻波之考虑
此部份是与共振频率合并考虑的,一般而言定波和驻波(Stationary Wave And Standing Wave)常於两特定平行壁之间发生,因此为防止定波及 驻波和共振频率,所以将空间形状做改变是必要的,此室形状之决定也系经由 分析结果而决定的。
频率响应谱
频率响应谱,是以1/3 Octave为依据,且必须保持良好之平坦特性,依一 般经验所得之最佳频率响应谱。此频率响应谱也是本案设计之最重 要的要求。
材料之选择:
本案材料之选择包括了下列之项目:
a.隔音材料 b.反射壁(α<0.7,α) c.低音域之吸音材料(20Hz~200Hz) d.屮音域之吸音材料(200Hz~2000Hz) e.高音域之吸音材料(2000Hz以上) f.避震材料
材料之配置方式:
本案经分析结果,反射面配置於喇叭後方之墙面及喇叭上方之天花板,侧 墙为吸音壁,其材料作分散配置,地板则保持吸音状态,後墙做完全之吸音处 理,天花板做中吸音率之吸音材料。此项材料之配置经分析及经验所得出之结 果,可使得声音不至於压迫聆听者,且也可造成良好之音场丶层次丶定位等之 最佳听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