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租手续:
1、租户条件:持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型企业,持有效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公民和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均可认租。
个人承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公司承租:必须委派代表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派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复印件等。
计生证明:(法人或经办人计生证)复印件;(广州市户口,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不需要提供)。
2、认租铺位及定金:甲乙双方签署《广州高盈国际电子城临时认租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铺位定金:1000 —— 3000元。
3、签正式合同:签署《广州高盈国际电子城认租书》后,接获我司通知5天内带齐签署合同的有关文件及资料前来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
4、租户在签定正式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装修并上货经营;进场后须严格遵守高盈电子城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每月在场经营天数应不少于24天/月。
乙方租赁权若需改变,须提前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获甲方书面同意后交付1000元人民币的转名手续费。
二、租赁期限:二楼音响铺位租期:3 年。
三、整体开业时间:整体开业活动具体时间以我司最后公布为准。
四、租金及其他
1、 铺位租金:100元/平方(按实用面积计收)。
2、 免租期:最高1年(限2008-12-01前)
3、 年递增率:合同期内不递增。
4、 综合管理费:
36元/平方米*月,按实际面积计收(包括公共用电费、中央空调费、物业管理费用,例如:电梯电费、公共区域照明费、公共场所清洁费、保安费、设备保养、公用水电费等)。
5、合同保证金:
两个月的租金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
6、认租铺位所交款项:
A、合同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
B、首期租金为一个月租金。
C、 管理费首期至少预交一个月。
7、商铺装修押金:每间1000元,于装修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
8、双方签定《临时认租书》视为达成协议,签署《租赁合同》时,所交定金转为合同费用,若甲方违反协议,将无息退还乙方定金,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将有权拒还乙方所下定金。
9、工商、税务:按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我司专人协助办理。
注:此《认租协议》只针对广州高盈国际电子城二楼音响铺位。
投资商:广东誉通置业有限公司
现场: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388号豪丰大厦高盈二手电子城
招商热线:020-34223305 34155088 传真:020--34223430